特殊教育:让残疾孩子共享阳光

 
  2012-01-11 09:13:32  
 

  “在人生的旅程上,你丰富了我的心灵,开发了我的智力,为我点燃了希望的光芒。”这是聋人舞蹈《千手观音》的主要表演者邰丽华给母校——湖北宜昌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留言。

  特殊教育,是让残疾孩子共享义务教育阳光的爱心事业。我省共有残疾学龄儿童近12万人,占学龄儿童的2%。加快我省特殊教育发展,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扶持。

  残疾学生在校率偏低

  我省特殊教育事业与广大残疾儿童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相比,与促进教育公平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。

  民进省委会、省政协委员李季仁调研发现,我省目前有614岁学龄残疾儿童11.97万人,在校就读的残疾学生19732人,在校率仅为15.6%,低于全国平均水平。其中,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盲、聋哑、智障三类学生3656人,其余残疾学生均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。

  全省尚有37个县、市未建特殊教育学校,其中含1630万人口以上的县、市。已有的61所特殊教育学校,多为附属在其他全日制小学里的“校中校”,有的则只是挂着特殊教育学校牌子的特教班。多数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薄弱,规模小,其建设标准离教育部的规定相距甚远。85%以上特殊教育学校设备匮乏、教具简陋,很多学校没有寄宿设施,使离家较远的残疾学生不得不租房居住,不仅造成了残疾学生上学的困难,而且还给其家庭增加了额外的负担,许多残疾儿童因路途遥远、交通不便无法上学。

  此外,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除南昌市属学校外,其他学校均参照普通中小学生300500元的标准执行,致使经费普遍不足、运转困难,教师编制和专业教师严重不足,教师队伍不稳定。

  在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,民进省委会、省政协委员李季仁分别提交了《关于加快我省特殊教育发展的建议》和《建设特殊教育学校,让残疾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》的提案,呼吁全社会对特殊教育事业予以关注和扶持。

  为使提案办出成效,使提出的建议更加切合实际,今年4月,省政协提案委邀请提案者及省教育厅、省残联有关人士组成联合调研组,到南昌、抚州等地作进一步调研,形成了调研报告,提出了促进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6点建议,分别是:把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列为各级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内容,继续加大投入;在每一个县(市、区)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,争取特殊教育学校在我省全覆盖;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,保证学校正常运转;特殊教育教师除了教书育人之外,还承担着康复训练、技能培训、日常生活监管和料理等多项职责,很多时候需要一对一地进行,压力比普通教师大,因此要培育稳定的教师员工队伍,制订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聘的优惠政策;特殊教育有其特殊性,智障、聋哑、盲、肢残等不同儿童应接受不同方式的教育,因此要加强特殊教育的科研工作;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关注支持特殊教育事业。

 
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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